房屋租赁合同一般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时生效;若合同中有约定生效条件或时间,则在条件成就或时间届至时生效;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通常情况下,当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后,合同就成立并生效。例如,房东和租客协商好房屋租赁的各项条款后,双方在合同文本上签字,此时合同一般就开始生效,双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合同中有特别约定生效条件或生效时间,那么就要按照约定来确定合同生效情况。比如,合同中约定“本合同自租客支付首月租金及押金后生效”,那么只有当租客完成支付首月租金及押金的行为时,合同才会生效。又或者约定“本合同自2024年10月1日起生效”,则在该日期到来时合同才开始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一些特殊的房屋租赁合同,法律、行政法规可能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比如,涉及到特殊用途房屋(如某些公有房屋)的租赁,可能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只有在按照规定办理了相应的批准、登记等手续后,合同才会生效。判断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生效,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法律规定以及实际履行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