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受到侵犯时,可先与侵权人协商解决,要求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若协商不成,可收集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名誉权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当这两项权利受到侵犯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收集证据。证据是维护权益的关键。对于名誉权侵权,要收集能证明对方实施了侮辱、诽谤等损害名誉行为的证据,比如相关的聊天记录、朋友圈截图、网络文章、视频等。如果是肖像权侵权,需收集含有自己肖像且未经允许使用的照片、视频、广告等资料,同时要确定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接着可以尝试与侵权人协商。以平和、理性的态度与侵权人沟通,向其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如删除相关的照片、文章等。同时,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其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还可以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因侵权行为导致的实际经济损失。

若协商不成,就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撰写起诉状,在起诉状中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事实和理由(详细描述侵权行为的经过)。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包括开庭审理、双方质证、辩论等环节。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如实陈述事实,提供有力的证据。最终,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

侵犯公民名誉权肖像权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