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的义务主要包括出资义务、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在特定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等。
出资义务是股东最基本的义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若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遵守公司章程也是股东的重要义务。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它规定了公司的基本运营规则、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等重要事项。股东作为公司的成员,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章程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股东应当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如果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例如,股东不能利用其控股地位,随意操纵公司的决策,损害小股东的利益。
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股东仅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但在特定情形下,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还有向公司披露相关信息的义务。当公司要求股东提供与公司经营决策相关的信息时,股东应当如实提供,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其他股东的知情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