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拘后律师在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但无法直接看到案件结果。案件结果需经过完整的司法程序,在法院作出判决后才明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在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后,案件处于侦查阶段,此时律师虽然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等,但不能查阅卷宗。这是因为侦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为了保证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证据被不当泄露或干扰侦查工作,法律对律师查阅卷宗的时间作出了限制。
当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意味着侦查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检察机关开始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以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此时,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包括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等。通过查阅卷宗,律师可以全面了解案件的证据情况、指控的犯罪事实等,从而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更有效的辩护。
需要强调的是,即使律师可以查阅卷宗,也并不意味着能够直接知晓案件结果。案件结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法院的审判等多个环节。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可能会根据案件情况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提起公诉,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法院会根据控辩双方的证据和辩论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通过查阅卷宗、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取证等工作,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专业的法律辩护,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律师也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的隐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