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为轻伤害的,涉嫌故意伤害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过最终量刑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当司法鉴定结果为轻伤害时,意味着行为人的伤害行为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构成故意伤害罪。
实际的判刑并非简单地依据轻伤害这一鉴定结果。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犯罪动机,例如是因琐事口角一时冲动伤害他人,还是有预谋地实施伤害行为,后者的量刑可能相对更重。犯罪手段,使用凶器伤害他人与徒手伤害他人相比,通常会被认为情节更恶劣,量刑也会相应加重。
犯罪后的表现也对量刑有重要影响。如果行为人在伤害他人后,积极主动地对被害人进行救助,及时支付医疗费用,并真诚悔罪,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罚。相反,如果行为人逃避责任,拒不赔偿被害人损失,甚至对被害人进行威胁等,法院可能会从重处罚。
行为人的一贯表现、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也会影响最终的判刑。如果行为人有自首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立功表现的,同样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司法鉴定轻伤害只是一个基础条件,具体的判刑需要法院根据案件的全部事实和情节,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和裁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