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强制执行流程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法院受理、对裁定不服可申请复议、发出执行通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要确定向哪个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国内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涉外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这一步非常关键,选择正确的管辖法院是启动执行程序的基础。
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申请书应当明确申请执行的事项和理由,附上生效的仲裁裁决书等能证明仲裁裁决已生效且对方未履行义务的文件。准备充分的材料可以避免因材料缺失而导致申请被退回。
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受理审查。法院会对申请的形式和实质内容进行初步审核,判断是否符合强制执行的条件。如果符合条件,法院会正式受理该执行申请。
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法院的受理裁定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这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保障了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的合法权益。
法院受理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通知会要求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仲裁裁决确定的义务,并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
如果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通过这些措施,确保仲裁裁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整个仲裁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一个严谨的法律程序,每一个环节都有其重要意义和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