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的赠与通常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重要凭证,它是对房屋拥有合法产权的证明文件。在进行房屋赠与过户时,这是必不可少的要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而办理变更登记的前提就是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书。
从过户流程来看,无论是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还是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房产证都是关键的审核材料。没有房产证,登记机构无法确认房屋的产权归属和合法性,也就无法完成过户手续的办理。
没有房产证可能存在多种情况。例如,房屋可能是违章建筑,这类建筑本身就不具备合法的产权,自然不能进行赠与过户。还有可能房屋虽然是合法建造,但尚未完成产权登记手续,比如新建的房屋还未办理初始登记,这种情况下,需要先完成初始登记取得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后续的赠与过户操作。
即使双方签订了赠与协议,没有完成过户手续,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真正转移。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所以受赠方存在一定的风险。
没有房产证的赠与一般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要实现房屋的合法赠与过户,必须先解决房产证的问题,确保房屋产权清晰、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