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登记结婚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离婚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若为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离婚需通过诉讼方式;若在此之后未登记结婚,属于同居关系,双方可自行解除,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可协商或诉讼解决。

要明确我国法律对于婚姻关系的认定以结婚登记为标准。在不同的时间节点,未登记结婚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所谓结婚实质要件,一般包括双方自愿结婚、达到法定婚龄、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对于事实婚姻,如果双方要分开,不能像正常登记结婚的夫妻那样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而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按照审理离婚案件的程序,对双方的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审理和判决。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双方可以自行解除,无需经过特定的法律程序。

在同居期间往往会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对于财产分割,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确定各自财产的归属。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财产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同样可以先由双方协商确定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若协商无果,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没登记结婚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时,要依据具体的时间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解决问题。

没登记结婚怎么离婚(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