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取保候审后,一般在三天内会知道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取保候审申请结果的时间确定,通常严格遵循这三日的规定。不过,这里的“三日”需要明确其计算方式。一般来说,这里的三日是指工作日,而非自然日。例如,在周五提交的取保候审申请,正常情况下,如果不涉及特殊情况,会在下周二前给出结果。

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多样,既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也可以是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当他们提出申请后,相关司法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这些条件在《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等。

如果申请符合条件,司法机关会同意取保候审申请,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若不符合条件,司法机关会在规定的三日内向申请人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样的时间规定和程序设置,既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确保了司法程序的高效有序进行。

取保候审什么时候知道结果(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