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诉讼期过了,债权人依然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若债务人不主张诉讼时效抗辩,债权人仍可能胜诉;也可以尝试与债务人协商,让其自愿还款或者达成新的还款协议;还能收集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事由的证据,证明未超过诉讼时效。
在法律中,诉讼时效是一个重要概念。当借钱诉讼期过了,并不意味着债权人就完全失去了权利。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也就是说,即使诉讼期已过,法院依然会受理该案件。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债务人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会正常审理案件,债权人还是有机会凭借充分的证据获得胜诉判决,实现债权。
与债务人进行协商也是一个可行的办法。如果债务人愿意主动还款,那么债权人的债权自然能够得到实现。因为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的债务只是产生抗辩权,并非债务本身消灭。所以,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债权人还可以尝试与债务人达成新的还款协议。一旦达成新的还款协议,就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诉讼时效将重新计算。
债权人需要仔细回忆并收集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由。例如,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如通过书面函件、短信、微信等方式催讨欠款,这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又如,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如果能找到这些证据,就可以证明债权未超过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