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离婚诉讼前一方以生意失败为借口转移财产,另一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在诉讼过程中请求法院对转移财产的行为进行处理,让转移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离婚诉讼中,当一方以生意失败为借口转移财产时,首先要明确这是一种侵害另一方财产权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以生意失败为借口转移财产的情况,关键在于收集证据。一方面,可以调查生意的实际经营状况,查看相关的财务报表、合同、发票等资料,确定是否真的存在亏损。如果发现生意实际上处于盈利状态,而对方却声称失败并转移资金,这就是转移财产的有力证据。另一方面,留意资金的流向,查看银行账户的交易记录,是否有大额资金不合理地转出到其他账户,且这些账户与生意经营并无关联。

发现对方可能转移财产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这样可以防止对方进一步转移财产,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将收集到的证据提交给法院,请求法院对对方转移财产的行为进行认定。法院会根据证据情况,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通常会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如果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在离婚前转移财产的行为,也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诉讼前转移财产借口生意失败怎么办(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