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后对方仍没钱还,可通过查询其财产状况、申请强制执行、参与分配、申请司法拘留、申请破产等多种方式来尽可能实现债权。
当遇到起诉后对方没钱还的情况,有以下应对措施。在诉讼过程中,可通过法律手段查询对方的财产状况。在起诉前或诉讼过程中,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会对被告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查询和冻结,防止其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即使在判决后发现对方暂时没钱还,也可以通过法院的执行查控系统,全面调查对方名下的财产线索。
若对方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债权的消灭,一旦发现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例如,发现对方获得了一笔拆迁补偿款或者有新的收入来源等情况。
如果对方是企业,且资不抵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该企业破产。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可以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获得相应的清偿。
对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债务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威慑作用,促使其想办法履行还款义务。
还可以尝试与债务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比如,允许债务人分期还款,给予其一定的宽限期,同时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或者由第三人进行保证,以保障债权的实现。在整个过程中,债权人要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及时提供相关线索和信息,以增加实现债权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