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过期商品赔偿通常是按全部商品来计算赔偿的。

在消费场景中,当消费者买到过期商品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是基于全部过期商品的情况来确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这里的“价款”指的是消费者购买全部过期商品所支付的总金额,而不是单个商品的价格。也就是说,只要是消费者购买的同一批次的过期商品,都应纳入赔偿计算的范围。

例如,消费者在超市购买了10瓶过期饮料,每瓶价格为5元,共花费50元。此时,消费者有权要求超市赔偿的金额是按照这10瓶饮料的总价款50元来计算。按照价款十倍赔偿,就是50×10 = 500元;若按照损失三倍赔偿,需看消费者是否因饮用该过期饮料而遭受了额外损失,若有相应损失,可要求三倍损失赔偿。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那么消费者可要求超市赔偿一千元。

从法律的立法目的来看,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商家销售过期商品等违法行为进行惩戒。如果仅按单个商品赔偿,无法有效遏制商家的不良行为,也不能充分弥补消费者因购买到过期商品可能遭受的潜在风险和损失。所以,买到过期商品时,消费者应理直气壮地按照全部商品的情况来主张自己的赔偿权利。

买到过期商品赔偿是按一个还是全部赔偿(0)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1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2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3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