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公司、企业犯妨害清算罪既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妨害清算罪是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进行清算的公司、企业。这里的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则是指除公司以外的,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但在实际的刑事处罚中,承担刑事责任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在量刑方面,法律规定了明确的幅度。“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意味着法院会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如隐匿财产的数额大小、对债权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害的程度等,在这个幅度内确定具体的刑期。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可能会判处拘役;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会判处有期徒刑。

“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并处”是指在判处主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同时,还要并处罚金;“单处”则是指不判处主刑,仅判处罚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并处还是单处罚金,以及罚金的具体数额。

例如,某公司在清算过程中,主要负责人为了获取私利,故意隐匿了价值较大的公司财产,导致众多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得到清偿,给债权人造成了重大损失。这种情况下,该负责人可能会被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同时并处罚金。

妨害清算罪既遂怎么判刑(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