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不能退,订金能退。定金和订金在法律定义、性质、数额限制等方面存在区别。

一、法律定义不同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界定,它通常被视为一种预付款,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二、性质不同 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它是合同履行的一种保障。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定金不予退还;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这是对违约方的一种惩罚和对守约方的一种补偿。订金则不具有担保性质,它只是一种预先支付的款项。如果合同未能履行,收受订金的一方应将订金退还支付方。

三、数额限制不同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而订金的数额一般由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限制。

四、退还情况不同 正如前面所说,定金在支付方违约时不能退还,收受方违约时需双倍返还。而订金无论哪一方违约,支付方都可以要求退还订金。在实际生活中,如购买房产、预订商品等场景,一定要明确是定金还是订金,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哪个不能退(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