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迁户口时想给孩子改姓,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一致,并共同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不能擅自变更孩子姓氏,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恢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在离婚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当女方迁户口并打算给孩子改姓时,第一步要做的就是与孩子的生父进行沟通协商。只有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后续的改姓流程。因为姓名权是孩子的一项重要权利,父母双方都对孩子的姓名变更有平等的决定权。

第二步,在协商一致后,女方和孩子生父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户籍管理部门。通常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孩子的户口本、身份证、父母双方的身份证、离婚证、双方签字同意改姓的书面协议等。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所以在前往办理之前,最好先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材料齐全。

第三步,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按照规定办理孩子姓氏的变更手续。变更完成后,孩子的户口本等相关证件上的姓氏也会相应更改。

如果女方未经孩子生父同意,擅自给孩子改姓,生父有权要求恢复孩子原来的姓氏。这是为了保障父母双方对孩子姓名变更的平等权利,维护法律的公平和公正。所以,在处理孩子改姓问题时,一定要遵循法律规定,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进行。

离婚后女方迁户口是怎么给孩子改姓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