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离婚协议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中的离婚财产纠纷案由类型。

在法律实践中,案由的确定对于案件的处理和归类有着重要意义。离婚协议通常包含了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多方面的约定。当一方想要撤销离婚协议时,往往是对离婚协议中的某些条款,尤其是财产分割部分存在异议。

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婚姻家庭纠纷是一个大类,其中涵盖了多种与婚姻家庭相关的具体案由。离婚后财产纠纷就是专门针对离婚后因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的纠纷所设定的案由。撤销离婚协议的诉求,很大程度上是围绕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问题展开的。例如,一方可能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为由,要求撤销财产分割条款,重新进行财产分配。这种诉求本质上是在离婚之后对财产分割情况的再次争议,符合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特征。

从法律程序来看,当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撤销离婚协议的诉讼时,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其归类到离婚后财产纠纷这一案由下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审查当事人提出的撤销理由是否成立,如是否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法定情形。如果经审查确实存在这些情形,法院可能会支持当事人撤销离婚协议中相关条款的请求,并对财产进行重新分割。

将撤销离婚协议的案件归为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由,也有利于统一司法实践的处理标准,使类似案件能够得到相对一致的处理结果,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撤销离婚协议属于什么案由类型(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