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通常是起诉公司,而非起诉法人代表。

在工伤案件中,主要的责任主体是公司。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即公司)有义务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时,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具有独立的财产和承担责任的能力。当职工遭受工伤时,是公司与职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基于这种劳动关系,公司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为工伤职工提供相应的待遇和赔偿。

法人代表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行为通常是代表公司的职务行为。在工伤赔偿等问题上,法人代表的行为后果由公司承担,而不是由法人代表个人直接承担责任。比如,公司为职工安排工作任务,职工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受伤,这是公司经营活动中的一部分,应由公司负责处理工伤事宜和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由法人代表以个人身份来承担。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法人代表个人责任。例如,如果法人代表存在故意侵害职工权益、恶意转移公司资产以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等违法行为,那么职工可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法人代表的个人责任。但这种情况是比较少见的,且需要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法人代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一般情况下,职工发生工伤后,应按照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法定程序,向公司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公司拒绝承担责任,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起诉公司,要求公司履行相应的义务。工伤案件的主要起诉对象是公司,而不是法人代表。

工伤是起诉公司还是起诉法人代表(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