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伤他人没钱赔偿时,可与对方协商分期赔偿,若对方起诉,在法院作出判决后,会查询名下财产,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可能会中止执行,待有能力时再恢复执行;若有能力却拒不执行,可能面临司法拘留甚至刑事处罚。
当误伤他人却没钱赔偿时,首先可以尝试与受害者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商。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就赔偿的方式和时间进行重新约定。比如,达成分期赔偿的协议,明确分阶段支付赔偿款项的具体金额和时间节点。这样既给了赔偿方一定的缓冲时间来筹集资金,也能让受害者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受害者可能会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法院受理案件并经过审理后,会依法作出判决。一旦判决生效,赔偿方就有义务按照判决结果履行赔偿责任。
法院在执行阶段,会对赔偿方的财产状况进行查询。如果经过调查发现赔偿方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通常会裁定中止执行。这意味着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赔偿方有了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会继续执行赔偿程序。
如果赔偿方明明有能力执行判决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面临司法拘留等处罚措施。若情节特别严重,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标准,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即使暂时没钱赔偿,也应该积极面对,与受害者和法院保持良好的沟通,尽力履行赔偿义务,避免给自己带来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