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在法律和相关法规中有明确规定,主要包括开发商违约、房屋质量问题、不可抗力等方面。
在购房过程中,存在多种情形下购房者有权退房。从开发商违约角度来看,如果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且逾期达到一定期限,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退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24年6月1日,开发商到9月1日仍未交房,购房者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开发商仍未交房,购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
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也可成为退房理由。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比如,房屋墙体出现严重裂缝、倾斜等影响居住安全的问题,经专业机构检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问题,购房者就可以主张退房。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也可要求退房。这里的“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导致购房者无法正常生活居住,如房屋存在严重的漏水、隔音问题等。
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也会导致购房者有权退房。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了房屋的结构形式、空间尺寸、朝向等,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若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购房者有权退房。
在购房合同订立后,如果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者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同时,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房屋无法建设或交付,购房者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房。购房者在遇到上述情形时,应依据法律和合同规定,采取恰当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