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重婚罪,法院受理需要能证明重婚事实的证据,一般包括结婚登记类证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类证据等。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要让法院受理重婚罪起诉,关键在于提供能证明重婚事实的有效证据。
结婚登记类证据:这是最为直接的证据。比如重婚者与他人的结婚证书,或者婚姻登记机关的结婚登记档案材料。这些材料能够清晰地证明重婚者在已有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与他人进行了结婚登记,直接构成重婚的关键证据。如果有条件,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调取相关档案。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类证据:在实践中,很多重婚行为可能没有再次进行结婚登记,但存在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证人证言是常见的证据形式,邻居、居委会工作人员等的证言可以证明重婚者与他人以夫妻相称,共同居住、生活等情况。视听资料也很重要,例如双方的亲密照片、视频,显示他们以夫妻身份参加活动等。还有双方之间的书信、聊天记录等,其中涉及以夫妻名义相称、讨论家庭事务等内容,也能作为证据。
生育及户籍类证据:如果重婚者与他人育有子女,孩子的出生证明、户籍登记等材料中,如果将重婚者登记为孩子的父母双方,也可以作为证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构成重婚的证据。
其他证据:比如租房合同,如果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签订的,且居住时间较长,也能从侧面证明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相关的物业、水电缴费记录等,能够证明他们共同居住的情况,也可以作为辅助证据提交给法院。要让法院受理重婚罪起诉,需要尽可能收集多种类型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充分证明重婚事实的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