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可先与对方协商,若协商无果,可通过向一审法院反映,由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若对方仍拒不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若对方是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也不免除其支付抚养费的民事责任。
在起诉离婚时,法院会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判决,明确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等内容。当判决生效后,如果一方不按照判决支付抚养费,这就侵犯了另一方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第一步可以尝试协商解决。毕竟曾经有过夫妻关系,且共同育有子女,心平气和地沟通,向对方说明支付抚养费是其法定义务,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应当履行该义务。也许对方因为某些暂时的困难而未能按时支付,通过协商可以了解情况并达成解决方案。
若协商不成,就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情况。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法院有权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督促其尽快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这是一种较为温和的督促方式,目的是促使对方自觉遵守法律判决。
如果经过法院的教育和警告后,对方仍然拒不执行,那么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生效的判决。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如果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旦被认定构成此罪,犯罪人将面临刑事处罚。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对方被追究刑事责任,也不能免除其支付抚养费的民事责任,仍然需要继续按照判决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