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出租或出借的债权主要包括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以及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有多种类型。一是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比如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对委托人享有的债权,这种债权往往是基于双方特定的信任关系而产生的,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一旦随意出租或出借,会破坏这种信任基础,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二是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特定演员的演出报酬请求权,是基于该演员的独特表演能力和声誉等因素为特定演出主办方设定的,若出租或出借该债权,就无法保证演出的质量和特定的预期效果。三是不作为债权,即合同约定一方不得从事某种行为而产生的债权,这类债权与特定当事人的行为紧密相关,不能随意转让。
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在债权债务关系发生时,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该债权不得出租或出借。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违反该约定进行债权的出租或出借,就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比如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债权,像抚恤金请求权,是给予特定主体因特定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法律明确禁止其转让。还有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合同债权在特定情况下也是不得转让的,这是为了维护最高额抵押担保制度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这些不可出租或出借的债权规定,都是为了维护交易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遵循法律的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