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替他人上大学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民事赔偿责任,同时会被撤销冒名取得的入学资格、学历等。
刑事处罚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构成冒名顶替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例如,在一些顶替上大学案件中,相关责任人就因冒名顶替罪被依法判刑,这体现了法律对这种严重侵犯他人权益行为的严厉打击。
行政处罚方面,对于参与顶替上大学事件的公职人员等,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给予政务处分。比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不同程度的处分,以严肃公职人员的纪律和行为规范。
民事赔偿责任方面,被顶替者的姓名权、受教育权等民事权利受到了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赔偿损失可能包括直接的经济损失,如因失去上大学机会而导致的就业收入损失等,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因为这种顶替行为对被顶替者的人生轨迹造成了重大改变,给其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痛苦。
冒名顶替者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入学资格、学历等会被依法撤销。教育部等相关部门也会加强监管和审查,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之二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