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无效判决离婚后,当事人无需再办理其他手续来结束婚姻关系,该离婚判决生效时婚姻关系即解除。若需证明婚姻状况,可在判决生效后,前往作出判决的法院开具生效证明。

当法院经过审理,调解无效并作出离婚判决后,整个流程基本就进入到后续的生效和证明阶段。要明确离婚判决并非作出就立即生效。对于一审离婚判决,会有一个上诉期,根据法律规定,民事判决书的上诉期是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在上诉期内均未提起上诉,那么上诉期满后判决就生效。而二审离婚判决,因为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作出即生效。

在判决生效后,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就正式解除,双方恢复单身状态,可以自由地处理个人事务,包括再次结婚等。在实际生活中,很多时候需要证明婚姻状况,比如办理户口迁移、再婚登记等。此时,当事人可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这是因为虽然判决本身具有法律效力,但一些机构可能无法直接核实判决是否已生效,生效证明能更直观地证明判决的效力状态。

申请开具生效证明时,当事人一般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判决书等相关材料前往法院。法院在核实情况后,会为其出具生效证明。这份生效证明与离婚判决书一样,都是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重要文件,当事人要妥善保管。法院调解无效判决离婚后,重点在于关注判决的生效情况,并在需要时获取生效证明以满足实际生活中的各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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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