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二审通常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如果是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不过,实际的结案时间会因具体案件情况而有所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这一规定旨在保障诉讼效率,避免案件久拖不决。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案件可能无法在三个月内顺利审结。
当出现特殊情况时,经本院院长批准,审理期限可以延长。这里的特殊情况较为多样,比如案件涉及的证据复杂,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或者案件存在较大的争议,需要多次组织开庭审理、调解等。这些情况都可能导致案件无法在正常的三个月期限内完成审理。
对于起诉离婚二审中对裁定的上诉案件,法律规定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裁定主要涉及一些程序性事项,如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等,相对判决而言,其审理程序相对简单,所以规定的审理期限也较短。
实际的结案时间还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法院的案件数量,如果法院在某一时期受理的案件过多,可能会导致案件的审理进度受到一定影响。同时,如果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鉴定、评估等,这些程序所需的时间也不计算在二审的审理期限内。
虽然法律对起诉离婚二审的结案时间有明确规定,但实际的结案时间会因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当事人需要做好相应的心理准备,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