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标被逮捕后申请取保候审,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是否准许,若准许则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之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遵守相关规定。
在串标案件中,当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若要进行取保候审,有着一系列的流程和要求。
申请主体。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法定代理人一般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辩护人通常是律师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人。
申请的提出。这些主体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办案机关(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在申请书中应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内容。例如,说明犯罪嫌疑人可能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符合取保候审的情形。
办案机关的审查决定。办案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他们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因素。如果认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如果认为不符合条件,则会驳回申请。
若办案机关决定取保候审,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保证金的数额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如果违反规定,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收押。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