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涉及多种罪名,不同罪名量刑不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法律层面,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会依据具体的犯罪行为和情节来定罪量刑。
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例如,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吵,随后甲用刀将乙砍成重伤,甲的行为就构成故意伤害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甲的伤害行为导致乙死亡或者造成乙严重残疾,那么甲面临的刑罚可能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过失致人重伤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比如,丙在工地操作机器时,因疏忽大意导致机器失控,将旁边的丁砸成重伤,丙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例如,戊为了报复己,精心策划并实施了杀害己的行为,戊就构成故意杀人罪,可能会面临较重的刑罚。但如果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长期遭受暴力虐待后激愤杀人等情节较轻的情形,可能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量刑要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