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责任认定书出具时间根据事故情况有所不同,一般在10日到60日左右;送达方式主要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时间有明确规定。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而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十日,但若情况复杂,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关于责任认定书的送达,直接送达是最常见的方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通知当事人到指定地点领取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本人或其成年家属、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等可以签收。如果当事人拒绝接收,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留置送达。
当直接送达有困难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代为送达,或者通过邮局用挂号信邮寄给当事人,这就是委托送达和邮寄送达。无论采用哪种送达方式,都要确保当事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车祸责任认定书,以便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处理后续的赔偿等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