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男方不付抚养费且强制执行也没用,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如收集男方转移、隐匿财产等证据,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或在男方有经济状况变化等法定情形时,调整抚养费支付方案。
在司法实践中,当遇到男方不付抚养费且强制执行也没用的情况时,需要冷静分析具体原因并采取相应对策。
要明确强制执行并非万能,可能存在多种阻碍执行的因素。若男方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执行的结束,一旦发现男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随时恢复执行。在此期间,申请人需要积极收集男方的财产线索,比如其可能的工作收入、名下的其他资产等,并及时提供给法院。
如果男方是故意转移、隐匿财产以逃避支付抚养费,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申请人可以通过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如男方的银行账户资金异常流动、名下房产或车辆的转移情况等。法院在查明情况后,可对男方进行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的,男方可能会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面临刑事处罚。
若男方存在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确实无力按照原判决支付抚养费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费的诉讼。法院会根据男方的实际情况,重新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同时,还可以借助社会力量,如男方所在单位、社区等,对其进行教育和督促,促使其履行抚养义务。在整个过程中,要相信法律的公正和权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