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父亲不给抚养费,可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
在现实生活中,离婚后孩子父亲不给抚养费的情况时有发生。当遇到这种情况时,首先可以尝试与孩子父亲进行沟通协商。毕竟,双方曾经有过婚姻关系,且共同育有子女,通过平和的沟通,向其说明支付抚养费是法定的义务,也是保障孩子正常生活和成长的必要条件,有可能促使其主动支付抚养费。
如果协商没有取得效果,就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若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的,并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抚养费的金额和支付方式,那么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父亲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离婚协议书、孩子的出生证明等,以证明双方的约定和孩子与父亲的亲子关系。
要是双方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且判决书里已经明确了抚养费的支付问题,而孩子父亲拒不执行判决,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其父亲的银行存款,扣留、提取其收入等,以确保抚养费能够按时支付。
在整个过程中,还可以寻求当地社区、妇联等相关组织的帮助。这些组织可以提供调解服务,协助双方解决纠纷。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自己的权益,以便更好地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保障孩子的权益是首要任务,要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抚养费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