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需满足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采用法定或约定的形式等条件。

合同的成立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它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从法律角度来看,合同成立有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要有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合同是一种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存在两个或以上的主体参与。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必然有卖方和买方。这些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事人之间需达成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核心要素。所谓合意,就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主要条款通常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以房屋租赁合同为例,双方需要就租赁的房屋位置、面积、租金金额、租赁期限等主要内容达成一致。这种一致可以通过要约和承诺的方式来实现。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则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当承诺生效时,合同一般就成立了。

合同的订立要符合一定的形式要求。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有些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也应当按照约定。

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和可能。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不能模糊不清,否则当事人无法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合同所约定的事项在客观上应当是可能实现的,不能是根本无法做到的事情。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合同才能够成立,从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合同怎样才能够成立(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