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撞人重伤是否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失,且该行为违反了相关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同时符合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要件,则可能构成该罪;若不存在过失或属于意外事件等情况,则不构成。
了解一下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该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
在电动三轮车撞人重伤的情形中,如果行为人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比如闯红灯、逆行、超速行驶、醉酒驾驶电动三轮车等,并且因为这些违规行为导致他人重伤,同时行为人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发生的情况,那么就有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例如,行为人醉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他人造成伤害,却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继续驾驶,最终导致撞人重伤,这种情况下就符合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条件。
如果电动三轮车撞人重伤是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抗拒的原因引起的,即属于意外事件,那么行为人主观上不存在过失,就不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比如,电动三轮车突然因质量问题刹车失灵,导致无法控制车辆而撞人重伤,且行为人对车辆故障没有过错,这种情况就不能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罪。
还需要考虑因果关系。即电动三轮车撞人的行为与他人重伤的结果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如果他人重伤是由其他因素导致,而电动三轮车撞人只是一个巧合,那么也不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判断电动三轮车撞人重伤是否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