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入室盗窃的量刑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已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入室盗窃,要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六周岁的,对入室盗窃不负刑事责任。量刑根据盗窃数额等情节而定,数额较大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刑事责任年龄有明确的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对于入室盗窃这一犯罪行为,只有已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而对于已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实施入室盗窃行为,量刑时会参考《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关于盗窃罪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考虑到青少年身心发育尚未完全成熟,具有较强的可塑性,《刑法》明确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司法实践中,在具体量刑时,法官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盗窃数额、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以及青少年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等因素,来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目的不仅是惩罚犯罪,更重要的是教育和挽救失足青少年,使其能够重新回归社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