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没有“转移夫妻财产罪”这一罪名。在婚姻关系中转移夫妻财产,一般不涉及刑事犯罪,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转移方可能会少分或不分财产。不过,如果在法院判决后,为了逃避履行财产分割义务而转移夫妻财产,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婚姻法律框架内,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当夫妻关系面临结束,如离婚时,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表明,单纯的转移夫妻财产行为,主要是在民事层面进行处理,通过少分或不分财产来惩戒转移方。
如果在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作出判决后,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转移夫妻财产,以此来逃避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这种行为就可能触犯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所以,在婚姻财产纠纷中,转移夫妻财产的法律后果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多数情况下是民事责任,但在特定情形下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