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未满三岁离婚时,抚养权归属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一般情况下,若母亲不存在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形,会优先考虑将抚养权判给母亲,但父亲也有争取抚养权的机会。
在处理未满三岁小孩的抚养权问题时,法律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通常而言,如果母亲有抚养意愿且具备抚养能力,同时不存在以下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孩子判给母亲的可能性较大。比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等。
不过,父亲也并非没有争取抚养权的可能。若父亲能证明自己的抚养条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也可能获得抚养权。例如,父亲的经济状况良好,能够为孩子提供更稳定的物质生活;父亲能给予孩子更多的陪伴和教育时间;母亲长期在外工作无法很好照顾孩子等。
法院在判决时还会考虑孩子的生活环境稳定性。如果孩子一直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照顾,且他们愿意并能够帮助继续照顾孩子,这也会作为一个参考因素。同时,父母双方的品德、教育背景、生活习惯等也会纳入考量范围。
在实际案例中,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抚养协议。若协商不成,则需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无论抚养权最终归谁,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和教育孩子的权利和义务,都应该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共同努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