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协议书要产生效果,需包含双方基本信息、债务详细情况、债务承担约定、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且协议内容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同时最好进行公证或见证。
夫妻债务协议书的首部应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要写明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以便明确协议的主体。
详细描述债务情况是关键部分。要对每一项债务进行清晰说明,包括债务的产生时间、债权人、债务金额、债务用途等。比如,如果是购房产生的债务,要说明购房时间、房产地址、贷款银行、贷款金额和还款情况等。只有详细准确地记录债务信息,才能避免后续在债务认定和承担上出现争议。
在债务承担约定方面,要明确哪些债务由哪一方承担,或者如何分担。可以根据债务的性质、用途、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例如,因一方个人消费产生的债务,可约定由该方独自承担;而因家庭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双方可约定按一定比例分担。同时,要明确债务承担的具体方式和时间节点,如每月的还款日期、还款金额等。
违约责任条款也不可或缺。当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可以是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方式,具体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式要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以保障协议的顺利履行。
争议解决方式也是协议的重要内容。可以约定当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是通过协商、仲裁还是诉讼的方式解决。选择合适的争议解决方式,能在出现问题时高效地解决纠纷。
协议内容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同时,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为了增强协议的证明力和公信力,还可以对协议进行公证或者找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