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买的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算子女的,但存在特殊情形,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房屋归属。
通常,根据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所以,当父母将购买的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时,从法律层面来看,房屋所有权归属于登记的子女。这可以理解为父母对子女的一种赠与行为,一旦完成了产权登记,赠与行为通常就不可撤销,子女成为房屋的合法所有者。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房屋的实际归属可能并非如此简单。如果父母在购房时明确表示只是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而并非真正赠与子女,并且有相关的证据,如书面协议、聊天记录等能够证明这一意图,那么房屋可能依然属于父母。例如,父母为了规避限购政策、债务风险等原因,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但实际是由父母出资并一直居住使用,这种情况下,房屋的实际所有权可能仍归父母。
如果父母是在子女未成年时购买并登记在子女名下,虽然子女在法律上拥有房屋所有权,但父母作为监护人对房屋的处分是受到限制的。父母不能随意处置该房屋,除非是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如为了子女的教育、医疗等重大事项。
若涉及到家庭纠纷,关于房屋归属的认定往往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法院会根据购房资金来源、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房屋的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房屋的实际归属。所以,父母买的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不能一概而论地认定房屋就绝对属于子女,需要结合具体事实和证据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