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同意离婚,有两种较好的处理方式。一是可以选择在诉讼过程中请求法院进行调解,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二是若想节省时间和费用,也可以撤诉后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在离婚诉讼里,当双方都达成了离婚的共识时,要妥善处理相关事宜。通过法院调解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在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调解是一种高效且具有法律效力的方式。法院会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问题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能在法院的主持下就这些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制作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旦签收即生效,婚姻关系就此解除。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然后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的优点是程序相对简单,夫妻双方可以自主协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并且能避免在法庭上的对抗,有利于双方在离婚后保持相对平和的关系。不过,协议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
双方都同意离婚时,无论是选择法院调解离婚还是协议离婚,都要慎重考虑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问题,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