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不一定会监控手机。通常情况下,司法机关不会随意对被取保候审人的手机进行监控,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经过严格审批程序后,才可能实施手机监控等技术侦查措施。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但并没有规定被取保候审人要接受手机监控。

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如果被取保候审人涉及上述特定类型的案件,且侦查机关认为有必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监控手机来获取证据、查明案件事实,在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后,是可以对其手机进行监控的。审批程序一般包括申请、审核、批准等环节,以确保技术侦查措施的使用合法、必要和适度。

所以,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不会监控手机,但在特定案件和符合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存在手机被监控的可能性。

取保候审会不会监控手机(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