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儿户口迁入女方的申请书需包含申请人信息、申请事项、申请原因及相关事实依据等内容,语言应规范、简洁、诚恳。
撰写离婚后女儿户口迁入女方的申请书,关键在于清晰、准确地表达申请意愿和相关事实。以下是一份申请书示例及详细说明。
申请书示例
尊敬的[具体派出所名称]户籍管理部门:
申请人:[女方姓名],女,[出生日期]出生,身份证号:[具体号码],现住址:[详细住址]。
女儿:[女儿姓名],女,[出生日期]出生,身份证号:[具体号码],原户口所在地:[原户口地址]。
申请事项:请求将女儿[女儿姓名]的户口从[原户口地址]迁入本人户口所在地[现户口地址]。
申请原因:本人与[前夫姓名]于[离婚日期]经[离婚办理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女儿[女儿姓名]的抚养权归本人所有。为了女儿的生活和学习便利,便于本人对女儿的抚养和监护,特申请将女儿的户口迁入本人户口所在地。
相关证明材料:本人已准备好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女儿的出生证明、本人及女儿的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以证实上述情况属实。
综上所述,恳请贵所户籍管理部门批准女儿[女儿姓名]的户口迁入申请,感谢贵所的支持与帮助。
申请人:[女方姓名]
[申请日期]
详细说明
在申请书开头要明确称呼受理申请的具体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详细写明申请人和女儿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现住址或原户口所在地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申请事项部分要简洁明了地提出将女儿户口迁入的请求。申请原因需阐述清楚离婚事实、抚养权归属情况以及申请户口迁移的必要性,如为了女儿的生活和学习便利等。
同时,要提及已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让户籍管理部门了解申请人已做好充分准备。表达诚恳的请求和感谢之意,并由申请人签名和注明申请日期。
不同地区的户籍管理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在撰写申请书前,建议先咨询当地派出所,以确保申请书符合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