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骗取低保的情况,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政府政务服务热线举报,也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举报。

低保是国家为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项重要民生制度,骗取低保不仅损害了真正需要救助者的利益,也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以下是不同的举报途径。

当地民政部门:民政部门是低保工作的主管部门,对低保的审核、审批和管理负责。可以直接到当地民政局的社会救助科、低保中心等相关科室进行现场举报,也可以通过拨打民政部门的办公电话进行举报。提供详细的举报信息,如骗取低保人员的姓名、住址、家庭经济状况以及骗取低保的具体情况等,以便民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纪检监察机关:如果发现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过程中存在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徇私舞弊等行为,导致他人骗取低保,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可以通过拨打纪检监察机关的举报电话、到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地点当面举报或者通过纪检监察机关的官方网站进行网络举报。

政府政务服务热线:各地都设有统一的政府政务服务热线,如12345。拨打这个热线电话,按照语音提示选择相关服务,向接线人员详细描述骗取低保的情况。政务服务热线会将举报信息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网络平台:一些地方政府或民政部门开通了专门的网络举报平台,通过当地政府或民政部门的官方网站、手机APP等渠道,找到举报入口,按照要求填写举报内容并提交。也可以在一些政务新媒体平台上进行举报,但要注意选择正规、官方的平台,以确保举报信息能够得到有效处理。

骗取低保的在哪里举报(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