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罪和骗取贷款罪在主观目的、主体范围、量刑标准等方面存在区别。贷款诈骗罪以非法占有贷款为目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骗取贷款罪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二者量刑也有所不同。
在主观目的上,贷款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目的。例如,行为人通过编造虚假的贷款理由、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等手段骗取贷款后,将贷款用于挥霍、携款潜逃等,就体现了其非法占有的目的。而骗取贷款罪并不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行为人往往是为了获取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等,但在获取贷款过程中采用了欺骗手段。比如,企业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在申请贷款时夸大了自身的经营业绩和还款能力,但仍有归还贷款的意愿和可能。
主体范围存在差异。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单位不能构成此罪。这是因为贷款诈骗罪的立法本意侧重于打击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贷款行为。而骗取贷款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现实中,很多单位为了获取贷款,会组织人员实施一些欺骗行为来满足贷款条件,这种情况下单位就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
量刑标准不同。贷款诈骗罪的量刑相对较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骗取贷款罪,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难度也有所不同。贷款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相对复杂,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各种行为表现和相关情况。而骗取贷款罪主要关注行为人是否采用了欺骗手段获取贷款以及是否给金融机构造成了重大损失等客观事实,认定相对较为直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