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同意调岗,单位若要解除劳动合同,需遵循合法的程序和依据。若解除行为合法,应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若违法解除,则需支付赔偿金。办理时要注意书面通知、工作交接、支付补偿等环节。
要明确单位调岗是否具有合理性。如果单位的调岗不具有合理性,例如调岗后的工作内容与员工原工作毫无关联、工作地点大幅变更且未提供合理的交通补贴等,员工有权拒绝调岗。在这种情况下,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的调岗具有合理性,如因生产经营需要、员工不能胜任原工作等原因进行调岗,并且与员工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但员工仍然不同意调岗,单位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若单位要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单位需要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时,单位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应包含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内容。单位还需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员工方面,在接到单位的解除通知后,应按照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交接。交接完成后,员工可以凭借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等相关待遇。
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即单位没有合法理由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员工不同意调岗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涉及到诸多法律规定和程序,单位和员工都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