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的医药费,通常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由侵权人承担。若存在其他责任人,如车辆所有人存在过错等情况,也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若属于工伤等特殊情形,还可能由用人单位承担。

在交通事故中,医药费的承担需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首先要明确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原因。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不赔医药费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超出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范围,例如一些自费用药,保险合同可能明确规定不在赔付之列;二是存在保险免责条款的情况,像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驾驶等,保险公司通常会依据免责条款拒赔。

当保险公司不赔医药费时,按照法律规定,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主体。如果事故责任完全在于一方,那么该方作为侵权人,需要承担保险公司不赔的那部分医药费。比如在一场追尾事故中,经认定后车负全部责任,后车的保险公司对部分非医保用药不予赔偿,那么这部分费用就应由后车车主承担。

若车辆存在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可能需要分担赔偿责任。例如车辆所有人将车辆借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使用,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此时车辆所有人存在过错,也可能要对保险公司不赔的医药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某些特殊情况下,医药费的承担主体会有所不同。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且符合工伤认定条件,那么除了侵权人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外,用人单位也需要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承担一部分费用。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的医药费承担问题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的事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准确确定。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的医药费谁出(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