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后债务追讨,需先确定债务性质,再明确债务人遗产范围和继承人情况,然后与继承人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追讨。

首先要确定债务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所以这种情况下可直接要求生存的配偶偿还债务。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借款用于家庭购房,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有义务偿还剩余债务。

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就要确定债务人的遗产范围。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等。债权人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遗产的存在和范围,例如房产证明、银行存款记录等。

接着明确继承人情况。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之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确定继承人后,债权人可以与继承人进行协商。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要在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例如,债务人遗留了价值50万元的房产和20万元的债务,继承人继承房产后,需用房产价值偿还20万元债务。

若与继承人协商不成,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债权人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进行判决。如果继承人不履行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债务人的遗产进行处置以偿还债务。

债务人死亡的债务追讨流程(0)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 第九条

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办理需要,决定召开听证会。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向审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申请召开听证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告知申请人。不同意召开听证会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