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轻伤比二级轻伤更严重。
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轻伤分为一级和二级,一级轻伤的损伤程度相对二级轻伤更为严重。这是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划分的,该标准对不同部位、不同类型的损伤制定了详细的分级标准。
从损伤程度的物理表现来看,一级轻伤所描述的身体损伤状况通常在范围、深度或者对身体功能的影响上比二级轻伤更明显。例如在颅脑、脊髓损伤方面,轻伤一级规定“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而轻伤二级则是“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由此可见一级轻伤的损伤范围更大。
从法律后果角度分析,虽然致人轻伤一级和二级都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一级轻伤的损伤程度更重,在量刑时,同等情况下,造成一级轻伤的犯罪嫌疑人可能会比造成二级轻伤的面临相对更重的刑事处罚。并且在民事赔偿方面,一级轻伤受害者由于身体损伤更严重,所遭受的痛苦、医疗费用支出、误工时间等往往更多,所以获得的民事赔偿数额通常也会相对更高。
从医疗救治和恢复情况来说,一级轻伤患者一般需要更复杂、更长期的治疗和康复过程。比如骨折,轻伤一级的骨折可能涉及关节面的损伤、多段骨折等复杂情况,治疗难度大,恢复时间长;而轻伤二级的骨折可能相对简单,愈合速度也会快一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