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与辞职存在明显区别。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共识;而辞职通常是劳动者单方面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从主体意愿来看,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体现双方的共同意愿。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经过沟通、协商,都同意结束劳动关系。比如,企业因业务调整需要缩减部分岗位,与相关员工进行协商,员工也认为新的发展机会有限,双方达成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而辞职是劳动者一方主动的行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提议,完全基于劳动者自身的想法,可能是因为个人职业规划、家庭原因等,劳动者决定离开当前的工作岗位。
在程序方面,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双方进行沟通、谈判,就解除合同的相关事项,如经济补偿、工作交接时间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这个过程相对较为正式,双方需要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辞职一般是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规定的程序,提前一定时间(如《劳动合同法》规定,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员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提交辞职信,告知用人单位自己的离职意向,等待用人单位安排工作交接等后续事宜。
关于经济补偿,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的,通常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等。如果是劳动者提出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而辞职如果是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被迫辞职,用人单位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对双方的影响也有所不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相对比较平和,双方可以友好地结束合作关系,可能在未来还有合作的机会。而辞职可能会让用人单位在短时间内面临人员空缺的问题,需要重新招聘和培训人员;对于劳动者来说,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职业转换风险,如寻找新工作的不确定性等。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