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姻离婚打官司流程一般包括起诉、审理、判决三个主要阶段。起诉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审理阶段包含审理前准备、调解、开庭审理等环节;最后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起诉阶段。起诉方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时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副本,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内容。同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结婚证、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接着进入审理阶段。这一阶段又可细分为几个环节。审理前准备,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还会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并向当事人告知其诉讼权利和义务。
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试图通过调解达成离婚协议或解决其他纠纷。如果调解成功,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
若调解不成,则进入开庭审理环节。开庭时,法院会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案由和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行法庭调查,双方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出示证据并进行质证。之后是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依法作出判决。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离婚案件的判决结果通常涉及婚姻关系的解除、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方面。整个离婚打官司流程较为复杂,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是否聘请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