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发现招标控制价错误,应依据错误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可能采取的措施包括澄清修改、重新招标等。

要确定招标控制价错误的发现阶段。如果是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发现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所以在这个阶段发现错误,招标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明确错误内容以及修正后的招标控制价。这样做是为了保证所有投标人都能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获取准确的信息,进行投标报价。

若在开标后发现招标控制价错误,情况会相对复杂。如果错误不影响实质性内容,且不影响公平竞争原则,招标人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错误进行修正和说明,并将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但如果错误影响到了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公平性,导致评标结果可能存在偏差,那么招标人可能需要宣布此次招标无效,重新组织招标。重新招标虽然会增加时间和成本,但能确保整个招标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在处理招标控制价错误时,招标人还应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如错误发现的时间、原因、处理过程的记录等。这些证据在可能出现的质疑、投诉或法律纠纷中具有重要作用。同时,要及时与监管部门沟通,遵循监管部门的指导和要求,确保处理过程合法合规。对于招标控制价错误,要根据具体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妥善处理,以保障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各方的合法权益。

招标控制价错误怎么办(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